qiānpàn

佥判


拼音qiān pàn
注音ㄑ一ㄢ ㄆㄢˋ

繁体僉判

佥判

词语解释

佥判[ qiān pàn ]

⒈  即签判。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。为宋代各州幕职,协助州长官处理政务及文书案牍。

⒉  指做佥判官。

⒊  签名并作判词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即签判。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。为 宋 代各州幕职,协助州长官处理政务及文书案牍。

宋 陆游 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三:“晏安恭 为 越州 教授, 张子韶 为僉判。”
《警世通言·拗相公饮恨半山堂》:“﹝ 王安石 ﹞初任 浙江 庆元府 鄞县 知县……转任 扬州 僉判。”

⒉  指做佥判官。

明 汪廷讷 《狮吼记·访友》:“下官僉判 凤翔 三年,蒙恩召直史馆。”

⒊  签名并作判词。

明 袁宏道 《与倪崧山》:“大约手疲於僉判,眼疲於簿领。”

分字解释


※ "佥判"的意思解释、佥判是什么意思由野途字典汉语词典查词提供。

AI解释


词语“佥判”的意思:

“佥判”是中国古代官职名称,是明清两代地方官府中的一种职位,相当于副知府或副知州,负责协助知府或知州处理政务。

康熙字典解释:

《康熙字典》中未收录“佥判”一词,但根据其字面意思,“佥”有共同、合议之意,“判”指判决、断案,合起来可以理解为共同断案或共同处理政务。

出处:

“佥判”作为官职名称,起源于明清两代,具体出处难以考证。

同义词:

同义词有“佥事”、“副职”等。

反义词:

反义词有“知府”、“知州”等正职官职。

相关词语:

相关词语有“府判”、“州判”、“县判”等,均为地方官职名称。

与这个词相关的网络故事或典故:

关于“佥判”的故事或典故较少,但可以联想到明清时期地方官场的一些趣事。例如,一些官员为了升迁,会在佥判等副职职位上表现出色,以便得到上级的赏识。

用这个词语造句:

在明朝时期,佥判李大人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,为百姓解决了许多难题,深受当地民众的爱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