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chāng dōu xiàn
注音ㄔㄤ ㄉㄡ ㄒ一ㄢˋ
繁体昌都縣

⒈ 在西藏自治区东部,邻接青海省,澜沧江上游扎曲与昂曲在境内汇合,川藏公路经过境内。旧名“察木多”,为西藏东部地区的重要城镇。人口75万(1993年)。古迹有绛巴林(昌都寺)、卡若遗址。
⒈ 县名。位于西康省北部澜沧江源杂楚河与鄂穆楚河会合处,因境内左有昌河,右有都河,故称为「昌都县」。地当滇、蜀、青、藏四省的孔道,为我国西陲重镇。经济以农业为主,兼有牧业。森林茂密,多珍奇野兽,产虫草、贝母等药材,并输出鹿角、麝香、兽皮、金、银等。
词语“昌都县”的意思:
昌都县是中国西藏自治区的一个县,位于西藏东部,是昌都市的辖区。这个词语指的是这个行政区划的名称。
康熙字典解释:
康熙字典是清代的一部大型字典,但“昌都县”这个词语并不是康熙字典中的条目,因此没有直接的康熙字典解释。不过,根据康熙字典对“昌”和“都”这两个字的解释,可以推测“昌都县”可能意味着一个繁荣、昌盛的都市地区。
出处:
“昌都县”作为行政区划的名称,其出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的设立。
同义词:
繁昌县
兴隆县
反义词:
贫瘠县
衰落县
相关词语:
昌都市
行政区划
西藏自治区
与这个词相关的网络故事或典故:
由于“昌都县”是一个行政区划的名称,并没有特别著名的网络故事或典故与之直接相关。
用这个词语造句:
昌都县以其独特的藏族文化和丰富的自然资源,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观光旅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