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jiā shū lìng
注音ㄐ一ㄚ ㄕㄨ ㄌ一ㄥˋ
繁体挾書令

⒈ 即挟书律。
⒈ 即挟书律。参见“挟书律”。
引《新唐书·儒学传下·啖助传赞》:“至 汉 兴,剗挟书令,则儒者肆然讲授,经典寖兴。”
词语“挟书令”指的是古代君主或权臣颁布的一种命令,要求臣民必须携带书籍,以示对文化的尊重和推崇。这种命令通常是对文化教育的重视,有时也带有强制性质。
康熙字典解释:
康熙字典对“挟书令”的解释较为简略,未详细说明其含义。
出处:
“挟书令”最早见于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,秦始皇为了统一思想,加强中央集权,曾下令“挟书令”,禁止民间私藏书籍,只允许官府拥有。
同义词:
持书令
携书令
反义词:
禁书令
相关词语:
持书
携书
禁书
统一书
文化统一
与这个词相关的网络故事或典故:
关于“挟书令”的典故,最著名的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,为了加强思想控制,下令焚书坑儒。据说,当时有人为了逃避焚书,偷偷将书籍藏在衣服里,以“挟书令”的形式来保护自己的文化传承。
造句:
为了响应国家关于推广阅读的“挟书令”,图书馆组织了免费的读书分享会,鼓励市民多读书、读好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