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pàn xiàn
注音ㄆㄢˋ ㄒ一ㄢˋ
繁体判縣

⒈ 古礼。卿大夫两面悬乐器,称为“判悬”。县,同“悬”。
⒈ 古礼。卿大夫两面悬乐器,称为“判悬”。县,同“悬”。
引《周礼·春官·小胥》:“正乐县之位:王,宫县;诸侯,轩县;卿大夫,判县;士,特县。”
郑玄 注引 郑司农 云:“宫县,四面县;轩县,去其一面;判县,又去其一面;特县,又去其一面。”
词语“判县”的意思:
“判县”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,指的是古代官员担任县令的职务,负责一县的行政管理和司法审判。
康熙字典解释:
《康熙字典》中对于“判县”的解释可能涉及县令的职责和地位,但具体内容需要查阅《康熙字典》原文。
出处:
“判县”这个词语的出处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的封建社会,特别是在县级行政机构的设置和官员的任命中。
同义词:
县令
县官
令长
反义词:
非官
闲人
相关词语:
县丞
令史
巡抚
与这个词相关的网络故事或典故:
由于“判县”是古代汉语词汇,并没有特别著名的网络故事或典故与之直接相关。不过,可以联想到古代官员治理地方的故事,如包拯断案、海瑞罢官等。
用这个词语造句:
张大人被皇帝钦点判县,他深知自己肩负着治理一县的重任,于是勤政爱民,政绩显著。